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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3300643962026年以來,湖北、陜西、遼寧、河南等多省份相繼落地取消行政分時電價政策,引發社會廣泛關注。本次改革的核心邏輯是保留分時定價機制,將電價定價權從政府交還市場,而非取消電價的時段差異,所有政策設計均以“居民、農業、公益性用電完全托底”為前提,不存在普遍性電價上漲或社會負擔增加的風險。本報告結合政策背景、落地進度、影響范圍等維度,對本次改革進行全面解讀。 |

不少公眾存在誤區,認為“取消分時電價=全天統一電價”,實際政策調整邊界非常清晰:
? 取消的內容:政府統一劃定的固定峰谷時段、固定電價浮動比例(如過去普遍執行的高峰上浮50%、低谷下浮50%的硬規則)
? 保留的機制:分時定價邏輯依然存在,電價仍會隨供需有高低差異,只是時段劃分、價差大小由電力市場交易動態形成,電力充足則價低、供應緊張則價高
? 適用范圍:僅針對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,居民、農業、醫院/學校等公益性用電完全不受影響,仍執行政府核定的目錄電價,原有居民峰谷電價政策也保持不變
行政分時電價已經在我國執行40余年,過去通過固定價差引導錯峰用電,為保障電網穩定、削峰填谷發揮了重要作用,但隨著能源結構轉型,舊規則的適配性逐漸下降:
? 截至2025年我國風光新能源裝機占比已達47.3%,新能源“靠天吃飯”的波動特性重塑了電力供需規律,固定分時規則常出現“午間光伏大發時段仍執行高峰電價”的錯配問題,不利于新能源消納
? 2025年12月國家發改委、能源局印發《電力中長期市場基本規則》,明確2026年3月起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經營主體不再執行政府固定分時電價,各地是跟進落實國家統一部署

所有省份改革均嚴格遵循國家統一要求,民生托底原則貫穿始終,具體落地節奏可分為三類:
省份/區域 | 正式執行時間 | 政策核心要點 |
遼寧 | 2025年3月 | 全國首個試點省份,僅對入市工商業用戶取消固定分時 |
湖北、重慶、陜西、吉林、河北南網 | 2026年1月 | 覆蓋批發、零售全品類市場化用戶,電價完全由交易形成 |
貴州、云南、河南 | 2026年3月1日 | 參與電力市場的工商業用戶不再執行固定分時,未入市中小微企業仍可選擇電網代理購電保留原定價 |
安徽 | 2026年4月 | 新增試點,同步配套15分鐘級電價實時查詢服務 |
? 2026年第二季度即將落地:江蘇、山西,目前政策征求意見已結束,正在做落地前最后調整
? 2026年下半年明確跟進:山東、內蒙古、甘肅(新能源裝機占比高、消納壓力大的風光大省);廣東、浙江、上海(電力市場化改革先行區);四川(水電大省)
根據國家部署,全國所有省份原則上需在2027年底前完成此項改革;電力市場建設進度較慢的偏遠省份可適當延后,但最晚不得超過2028年。

本次改革影響呈現明顯的結構性分化,不存在全行業成本上升的情況:
主體類型 | 影響方向 | 具體說明 |
普通居民/公益類用戶 | 完全無影響 | 始終執行政府核定的固定目錄電價,原有居民峰谷電價政策、電費計價規則完全不變 |
未參與市場化交易的中小微企業 | 成本完全穩定 | 可默認選擇電網代理購電,繼續執行原有的行政固定分時電價,無需承擔市場波動風險 |
靈活生產型工商業用戶(占入市企業70%+) | 顯著受益 | 可通過將高耗能工序調整到午間光伏大發的低價時段,用電成本普遍降低10%-30%,已落地政策的10個省份2026年預計可為企業節省電費超300億元 |
剛性連續生產的超高耗能企業(占入市企業<5%) | 短期微壓、長期中性 | 僅電解鋁、電石、長流程鋼鐵等無法停機的行業可能面臨高峰電價小幅上漲,但可通過簽訂中長期保價合同、配套自備電廠、申領調峰補貼等方式對沖成本,傳導到終端產品的漲幅普遍不超過3% |
發電企業 | 結構分化 | 新能源企業棄光棄風率大幅下降,收益穩定性提升;傳統火電企業從主力供電角色轉向調峰輔助服務,需加快轉型 |
關聯產業 | 重大利好 | 儲能、虛擬電廠、綜合能源服務等賽道迎來萬億級市場空間,僅用戶側儲能2026年裝機量預計同比增長120% |

本次改革是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和能源轉型的關鍵舉措,長期價值顯著:
改革后電價和新能源出力曲線精準匹配,預計全國新能源棄光棄風率可從當前的3.1%降至1%以下,每年可多消納新能源電量超1000億千瓦時,相當于減少碳排放近8000萬噸,加速雙碳目標落地。
市場化價格引導用戶主動削峰填谷,可降低電網尖峰負荷10%-15%,減少極端高溫、寒潮等用電高峰期的拉閘限電概率,同時無需再為每年僅出現幾十小時的尖峰負荷新建冗余火電裝機,預計“十四五”期間可節省電源、電網側投資超1200億元。
隨著新能源消納比例提升+電力系統運行效率提高,預計全社會用電成本中樞將逐步下降5%-8%,最終惠及所有用電主體;同時新能源富集省份的用電成本優勢進一步凸顯,推動高耗能、低排放的先進制造業向這些區域轉移,平衡區域產業發展差距。

1. 誤區1:取消行政分時電價會導致居民電費上漲?
答:不會。改革完全不涉及居民用電,居民電價仍由政府核定,原有峰谷政策保持不變,不會增加任何負擔。
2. 誤區2:所有工業企業用電成本都會上漲?
答:不會。70%以上的靈活生產企業可通過錯峰排產降低用電成本,僅不足5%的剛性高耗能企業有短期微壓,且有多重對沖機制。
3. 誤區3:政策會導致工業品普遍漲價?
答:不會。除電解鋁、電石等極個別行業可能出現不超過3%的微幅波動,絕大多數工業品成本呈下降趨勢,不會出現普遍漲價。
4. 誤區4:中小微企業必須參與市場化交易?
答:不是。未入市的中小微企業可默認選擇電網代理購電,繼續執行原有的固定分時電價,無需參與市場交易。

取消行政分時電價是我國從“計劃電”轉向“市場電”的標志性一步,本質是通過市場化的價格信號優化電力資源配置,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,實現能源轉型、系統安全、企業降本的多重目標。隨著后續更多省份落地,改革的紅利將逐步釋放,長期將為我國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提供重要支撐。